“雙軟”是指軟件產品和軟件企業。“雙軟”需評估,經評估合格后頒發軟件產品評估證書和軟件企業評估證書。軟件產品通過評估可以享受增值稅退稅的優惠,軟件企業通過評估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雙軟評估不失為以軟件開發、銷售為主企業的最佳選擇。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2020年第29號公告中提出: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這項政策也是2011年至今國家為了推進創新性國家建設,鼓勵高科技企業尤其是軟件、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一直推進的稅收優惠政策。
軟件企業除了文件中提到的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稅收政策外,還可享受如下優惠:
1.增值稅優惠。《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11]4號)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2019年4月1日起,軟件產品增值稅稅率統一調整為13%)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2017年5月,為進一步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費用投入,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印發了《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將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3.職工培訓費全額稅前扣除。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六條規定,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外購軟件最短2年攤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七條規定,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雙軟評估”稅收優惠力度大,也是中小企業的首選,申報注意事項具體可咨詢鄭州睿信。廣大符合條件企業積極參與到“雙軟評估”工作中,早日享受政府給予的稅收優惠!